根據一篇文獻報道,某次研究根據青島市工業企業環境統計信息及大氣源清單等已有數據資料,選取了對青島本地工業源 VOCs 排放占比較高的8個重點行業開展相關研究,分別為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金屬制品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通用/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家具制造業,收集相關基礎資料企業數量700家。涉及VOCs 治理技術包括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蓄熱式催化燃燒(RCO)、蓄熱式熱力焚燒(RTO)、生物法、光解/光催化和低溫等離子。綜合本次研究實測數據及調研獲取資料,利用環境治理成本核算方法計算得到各類治理技術應用企業年均環境治理成本,見下表:
表中,各企業污染物產生量基于工業源清單核算結果;各類治理技術的去除率基于實測數據,包括企業自行監測、管理部門監督性監測和調研中采樣實測;各企業VOCs單位治理成本指各企業治理單位質量(t)VOCs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能源消耗、設備運維管理等治理設施運行費及相關費用,主要基于企業調研及相關統計資料。對于上述成本數據,各位怎么看?